


案件結論?
2020 年 12 月 21 日,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鴻瑞 嘉苑小區居民李某私自改 裝電表并利用銅線短接的方式竊電🛀🏻。經查❤️,李某對其竊電⁉️的違法事實供認不 諱,公安機關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 法》第49條,決定對其以盜竊行政拘留10日,自2020 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結束。此外,李某還需補交所竊電費,及其所竊電費的3倍處罰。
案件緣起
2025年12月1日,李某突然接到甘肅武威供電公司用電檢查😘人員打來的電話:“家中電表有問題,需配合檢查。”當年👄12月初💃🏻,武威供電公司城區供電分公司工作人員對台👅區數據進行分🔱析時,發現一戶居民用戶的用電量自 2019 年 11 月開始突減。這戶居民便是‼️“李某”。 “居民用戶用電量突減原因多樣,但我們現場核查時發現,該電能表♉上方的鉛封有疑似撬動的痕迹📞,經測量,電表進出線和表計計量電流偏差很大,肯定存🤩在問題。”武威供電公🐪司城區供電分公司用電檢查專責蔣競松介紹了當時的情📞況。 武威供電公司工😘作人員得到李某确認後,現場更換了新電表,并聯💁同李某本人攜帶原電表前往武威法定電能鑒定🔴機構檢測。結果顯示,該表計誤差為-80.8%,遠遠超出正常📞誤差±0.2%的标準。 為找出真相,在李某🚶本人在場的情況✨ 下,武威供電公司計量中心工作人員打開表蓋對其内部進行檢查。李某在現場開蓋 檢測情況說明上簽字按印确認後,武威供電公司将李🍉某竊電線索移交至涼州區公安局進行偵破。 據李某叙述,自己以接零工為生,近🤩年來生意不景氣,收入大❗大減少。他無意中看到網上有節省電費的“妙招”,便動了❓心思,私自改裝了自家電表,并未意識到這是“竊電🈚”行為。 *終,通過詢問筆錄、證人證言、物證、鑒定 結果通知書、現場勘查筆錄等證🍉據事實,李某供認了違法💋行為。?
案例解析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 第 49 條規定:“盜竊、詐 騙、哄搶、搶奪、敲詐勒 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财物🈚的,處理 5 日以上 10 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 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重的,處10日以上15日‼️以下拘留 ,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”,公安 機關對李某作出行政拘 留10日的💛處罰決定。 經現場核算,李🔆某共竊電 1285.37 千瓦時, 總竊電費用為 655.7 元。依據《電力法》第71 條:“盜🌈竊電能的,由電力管㊙️理部門責令停止違 法行為,追繳電🧑🏾🤝🧑🏼費并處 應交電費 5 倍以下的罰款”,李某還需補交竊電😍費用及相應的3倍處罰。 甘肅縱橫律師事務所的趙律師分析說,“打擊竊電規範供用電秩序不僅是維護國有資産不流失,同時對維護社會☁️公💯平公正, 保證群衆生命财産安全也有重要意義。”?
重要提示
竊電本身屬于違法行為。而竊電過程中,竊電人員的自👉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,私拉亂接線路還極易發生漏電、火災等事故, 對周圍群衆的生命财産安全構成嚴重威 脅。但在利益誘惑下,加之相關平台發布的相🏒關信息被有心之人另作他用,導緻竊電❌行為屢禁不止。 供電公司必須進一步加強人員專業培訓,深化信♈息化用檢管理新模式,完善警電聯動長效機制,形成一套風險用戶檔案預警機制,實現違竊失信用戶常🏃🏻态化監管,切實維護安全依法☀️用電的良好社會秩序。
信息來源:中國電力報 2025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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